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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华:浙江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2021-09-22 14:47:09   作者:付华 来源: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发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坚定决心,为浙江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第一个共同富裕示范区

浙江是全国最早完成脱贫任务的省份,并率先进入全面小康。浙江在各项指标上,城乡差距指标、区域发展指标以及富裕程度指标,都走在全国前列。实施“八八战略”以来,浙江大地发生了精彩蝶变,实现了从经济大省到经济强省、从对内对外开放到深度融入全球、从基本小康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跃升。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浙江重视“分好蛋糕”,建立健全“先富带后富”机制,提高收入分配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同时,浙江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两步走”的共同富裕发展目标

对标党中央的战略规划,充分考虑浙江发展基础和适度超前的示范要求,《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到2025年,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美丽浙江建设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到2035年,浙江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以高质量发展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为全面落实《意见》要求,浙江出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率先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实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浙江用均衡与发展做好“富”之文章,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裕”之要义上,不断拓展其内涵。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战略定位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等方面先行示范。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保障措施,着力在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给予改革授权,着力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以“浙江之窗”展现中国共同富裕之道。

(作者付华,系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