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两会”上的“两高”报告透露的信息来看,中国将更加注重惩治司法腐败的问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网络逐渐细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会二次会议上作的报告中指出:“要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戒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严明审判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在报告中强调: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中国政法系统重拳频出,力促司法廉洁。 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官“五个严禁”规定,并公布举报电话。 这“五个严禁”规定是: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据了解,截至2月25日,全国各级法院共查处涉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139人,其中44人已作出处理。在44人中,移送司法机关的27人,给予刑事处罚的4人,其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3月9日,7位资深审判长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首批专职廉政监察员,致力于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经常性监督。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了“十个严禁”,包括: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 公安系统刚刚出台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具体内容包括: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违反“五个严禁”的,将予停职、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同时受到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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