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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党政官员因公出国须守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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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量:300 2009-06-08 00:00:00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禁止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江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新近出台的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细则,规定今后江西党政官员因公出国必须遵守新规,组团人员总数不超过六人。
该细则对因公出国(境)的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境外参展(参会)、合作交流、友好访问、培训、专业技术考察等七大团组,严格规定了各团组出访的公务目的、实质内容,以及审批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细则要求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出访一国不超过6天,出访两国不超过10天,出访三国以上不超过12天。
去年11月底,江西省纪委对江西新余公务员公费出国游事件作出严肃处理,违规出国的11名成员受到严厉的行政、纪律处分,其中两位官员被免职,一名官员被责成停职检查。
今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了七条要求。以规范党政干部出国(境)行为,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江西省加强了因公出国(境)审批的管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据江西省外事侨务官员透露,今年1至5月份,江西省共计劝退或拒批不符合规定团组20余批200余人,因公出国(境)组团数、人数、经费开支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达到了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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