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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贿赂的起刑点调整不能消解政治伦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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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量:551 2010-06-22 09:13:48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纯粹从“数量分析”来看,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存在一条向上调整的“变化曲线”。时代在变化,社会财富增加了,货币相对在贬值。与时俱进上调起刑点,可以使非罪空间不因货币贬值而变窄,而能与过去的非罪空间大体持平。上调起刑点,可谓是起刑点“变化曲线”的内在必然。但我们反对贪污贿赂,是因为不该官员拿的东西就不能拿,这是反贪污贿赂的伦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拿1000元、5000元、几万元,跟拿几百万、一两个亿性质是一样的,都要坚决反对。如果贪污受贿几万元不入罪,无疑对政治伦理起一种消解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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