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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发:廉政准则贵在践行

点击量:399   2010-03-31 08:37:47    【 】   【打印】   【关闭

  最近,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又一部党内法规,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执行之基,在于认知。能否自觉遵从《准则》要求,必须解决好认知问题。首先,《准则》是对从政行为的一种规范。《准则》所列的8条52项禁止性规定,因应时、势、境之变化,对公共权力行使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风险点加以明示,为防止权力运行误入歧途设计了指向明确的“方向标”。其次,《准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准则》着眼于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以及社会人际交往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体现的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警醒,彰显的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是“以人为本”内涵的具体体现。第三,《准则》是对群众关切的一种回应,表明我们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定决心。
  
  执行之要,在于表率。为政之要,在于正己,只有正己,方能正人。领导干部要当好人民公仆,树好干部标杆,首先要带头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律言律行。要当勤于学习的表率,牢记纪律要求,真正把《准则》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做善于践行的表率。《准则》的贯彻落实,同样需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准则》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固守《准则》,带头严于律己,唯此方能令行禁止、树好形象、管好队伍、成就事业。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有自律意识,还要有接受他律的自觉,视他律为关心、视监督为爱护,主动把自己置于《准则》约束之下,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之中,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执行之重,在于成效。贯彻《准则》,贵在践行,重在实效。要结合贯彻实施《准则》,更加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整肃风纪,促进发展,惠及百姓,取信于民。要把成效体现在环境更加优化上。《准则》是否得到贯彻落实,要看政务环境是否更加廉洁高效,“审批行政”、“机关梗阻”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要看市场环境是否更加规范有序,领导干部干预市场经济以谋取私利的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要看法治环境是否更加公平公正,公平正义是否得到进一步弘扬;要看创业环境是否更加宽松和谐,先行先试、创新创造、干事创业的热情是否得到充分激发。要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更加和乐上。《准则》是否得到贯彻落实,要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为民情怀,善谋利民之举,常施惠民之策;是否具有律己意识,既施德政仁政,又讲勤政廉政,当干部楷模,让群众信服;是否具有“敢为天下先”的胆略气魄,善于破解群众最急、最盼的难题,急民所急、忧民所忧、纾民之难。要把成效体现在体制更加完善上。《准则》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既要看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是否进一步增强,又要看廉洁理念是否在全社会蔚为风尚;既要看《准则》所列的禁止性规定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又要看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是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既要看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监督检查的职能是否得以充分发挥,又要看全社会监督合力是否得到进一步增强;既要看贪腐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惩处,又要看影响反腐倡廉的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作者为莆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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