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解读 >> 国内要闻
|
| 政府工作报告作出15处修改 灰色收入提法被删 |
|
|
| 点击量:90 2010-03-16 14:07:37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在《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中,修改共有15处,其中比较重要的有7处。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一段中,把“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成并运行烟气脱硫设施”修改为“所有燃煤机组都要加快建设并运行烟气脱硫设施”。
“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后,加上“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
在“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段中,把“重点抓好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一句,移至“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之后。
“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一段中,把“加强文物保护”改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段中,在“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后增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要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后,加上“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一句。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段中,把“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在“要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段,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预算制度”后,加上“增强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一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辛明 张伟 王亦君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