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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10日 星期五 滚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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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点击量:200   2010-03-15 09:20:23    【 】   【打印】   【关闭
        文化职能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文化建设上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文化投资和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和管理文化事业,领导和组织文化建设,保证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农村文化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来提供,政府要发挥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当起新农村文化建设领唱者的角色。
  首先,各级政府要提高对新农村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领导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责,切实把新农村文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切实建立起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把农村文化工作列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其次,加大政府投入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新阶段,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因此,各级财政在统筹城乡规划时,要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在增加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前提下,调整资金使用方向,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
  再次,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水平普遍严重落后于城市。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的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为此,要积极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大力加强服务“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最后,强化政府文化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政府文化部门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制定具体的激励、引导、扶持措施,强化监督和管理职能,推动整个文化系统眼光向下,工作重心下移,促使各类文化服务主体主动下乡,将其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同时,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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