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政府法制办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河北,对2005年12月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评估,有40个“红头文件”将被废止,87件需要修改,其中103项行政许可规定将被删除,近期将分别以省长签署省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公布。 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国钧说,在认真核对审查有关部门提出的废止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需要废止的40件政府规章,这些规章内容有的与行政许可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相符,删去相关内容后已无存在必要;有的已过时,实际已经失去效力;有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替代。 据介绍,需要修改的87件政府规章河北已经修改了38件,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行政许可清理中已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在这次评估中又新发现的应当取消的项目。二是设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违反行政处罚法及其他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符需要修改。三是立法依据或管理体制发生变化,上位法已修改,有些内容需要调整或取消以及因制定时间较早,有些内容已不再执行需要修改。 为清理评估“红头文件”,河北实施了“民主评估、开门清理”的办法,通过召开各种专家论证、社会座谈、媒体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保证清理的科学性。同时,河北还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程度,使立法工作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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