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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ECFA细节 尚待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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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量:265 2009-12-01 13:37:55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高级助理研究员刘明德的文章提出:“由于ECFA对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东协+1自由贸易区”实施在即,我们有必要全力推动。然而,目前看来,有关ECFA还是有一些问题尚待厘清”文章内容如下:
离2010年1月1日“东协加一自由贸易区”正式运作,还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换句话说,再过几天,东协与中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其绝大部分的关税将完全免除,而台湾不是“成员国”,因此从台湾出口到中国大陆或是东南亚的商品还必须缴纳关税,导致成本增加,不利竞争,故一旦“东协加一自由贸易区”启动之后,台湾出口产业必然遭受重大冲击,不利台湾经济发展。
此外,如果台湾还想成为全球运筹中心、亚太经贸枢纽和台商营运总部,都必须利用中国大陆做为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的地位,而ECFA又是两岸经贸自由化的第一关,第一关不过,大陆市场无法打开,则台湾想要参与东亚经济共同体、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就都不可能。由于ECFA对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而且“东协+1自由贸易区”实施在即,我们有必要全力推动。然而,目前看来,有关ECFA还是有一些问题尚待厘清:
第一、 何时签署?何时生效?“行政院长”吴敦义说:“在第五次江陈会中签署ECFA是我们合理的预期。”而第五次江陈会预计在明年春举行。也就是依据政府的规划,ECFA要到明年春天才会签署。这里,我们想知道的是,站在产业界的立场,站在台湾经济发展的角度,ECFA有没有可能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完成?或者在农历过年前完成?还是必须等到2010年的春天?以及如何缩短签署和生效之间的时间差?
第二、 只谈框架,或框架和早期收获清单同时谈?就谈判的角度,谈判内容越少、越没有争议,谈判的脚步会比较快;相反的,如果要谈的细节很多,争议很多,必然影响到谈判的进度。至今,两岸已就ECFA举行四次的非正式会议,在这当中,有没有提到早期收获清单呢?如果为了时效,是不是有可能简化ECFA的架构,就双方有共识的早期收获清单先公布,至于一时之间尚未能达成共识的其他商品则列入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的早期收获清单?
第三、 哪些产业可以纳入早期收获清单?有多少项目以及第二波早期收获清单的可行性?根据“行政院”院长吴敦义在2009年11月11日的说法,早期收获清单约500项,涵盖石化、纺织、机械、汽车。在这次早期收获清单里面,有没有可能也纳入金融服务业?由于时间紧迫,固然早期收获清单不宜过多,以免旷日废时,影响整个谈判进度。但是,对于在这一次无法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产业,是不是就此做罢?还是可以有第二波的早期收获清单?
第四、 哪些部会应纳入谈判组成?如果谈判组成可以更为全面的话,一来很多谈判可以同时进行,节省时间;二来考虑的面向也会比较周到,比较不会陷入本位主义,在权衡轻重之间也比较能做正确的判断。目前参与ECFA非正式谈判的部门只有工业局、国贸局以及“陆委会”的官员,这样的组成涵盖面是否足够?其他部会需不需要加入,例如:“农委会”、“金管会”、“交通部”以及“中央银行”的代表?以“农委会”的职权而言,虽然政府信誓旦旦表明,830项大陆农产品不会开放进口,但是,这并表示“农委会”与ECFA无关,相反的,“农委会”应利用ECFA,把输往大陆农产品的关税降到零,以促销台湾农产品,造福农民。 第五、 何时建成“台湾-大陆自由贸易区”?若以东协加一为例,“东协—中国大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是在2002年11月签署,2003年7月1日生效,而在2010年完成“东协—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区”,这当中需要八年的调整适应期。反观台湾与大陆需要多久时间呢?以两岸之间平日交流互动之频繁、语言文化又没有障碍,而且,只有两个经济实体,而不像“东协—中国大陆自由贸易区”总共11个“国家”之间来来往往的谈判,故台湾与大陆之间的谈判相较于“东协十加一”应该是容易的多。因此,本文建议在两岸签署ECFA之后,应立即进行有关商品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以及投资保障等等协定的谈判,期望在最快的时间内,以不超过三年的时间,完成“台湾—大陆”自由贸易区。
第六、 决策层级:CEFA固然是两岸经贸的大事,同时也是牵涉“国家”政治利益的政治议题,因此,决策人员要能具有能够宏观整体“国家”利益的人才可以,而具有这样的视野与权力的人非“总统”莫属。然而,从目前负责台方谈判官员的层级来看,似乎只停留在部会层级,而缺少“总统府”的参与。故本文建议应把决策层级提高到“总统府”的高度,由“国安会”或由“总统”指派适当人选参与决策。
第七、 国共论坛可扮演的中介角色:两岸事务的方方面面一直都是敏感的议题。因此,台湾政府才设置海基会这样的半官方机构。然而,即使已经有海基会,很多的问题的沟通似乎还不是很顺畅、很多问题仍迟迟未决。其实,这时候,国共论坛可以发挥作用,很多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在国共论坛里面提出来,方便双方政府的决策。另外,国共论坛可以改名为两岸论坛或海峡论坛,作为两岸民间最主要的交流平台,而且,参与的人士既不限于官方,也不限于国民党,只要是对两岸交流和平有意愿的人,都可以纳入与会名单,只不过主办单位仍然是国民党。
第八、 到底台湾在WTO里面的定位是开发中“国家”或已开发“国家”?根据“经济部”在2009年4月15日所发布的新闻稿,台湾“在WTO为开发中会员之身分地位”;然而又根据“金管会主委”陈冲在2009年11月9日在“立法院”的报告,“台湾在金融服务业的WTO入会承诺采取已开发“‘国家’标准”。如此看来,在台湾,有些产业的发展比较成熟,例如金融业;而有些则比较不成熟,例如制造业。至于金融以外的服务业,台湾究竟是属于已开发“国家”或开发中“国家”呢?关于台湾到底是已开发“国家”或开发中“国家”这个问题,我们只要问,对大陆的谈判,我们采取什么样的立场对我们比较有利?本文认为,开放有开放的好处,限制也有限制的好处,差别在于哪些开放对我们有利,哪些开放对我们不利。显然,除了农业以及少数传统产业之外,我们希望其他产业都能开放,其他产业都能列入早期收获机制。如果,大陆愿意接受,为什么我们还要讨论,台湾是开发中“国家”或已开发“国家”这些枝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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