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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项行政许可退出政府规章

点击量:624   2009-12-03 17:15:10    【 】   【打印】   【关闭

    

  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对2005年底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评估工作,大量行政权力从市场退出,这也是河北省首次对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

  省政府还特别为删去103项省政府规章中的行政许可做出一个“决定”,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完善审批方式,制定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

  删去这些行政许可后,行政管理权力从木材经营加工、取水、饲料管理、动物诊疗、农药管理、房地产开发、调味品生产销售、工程投标、游泳场所等50多个行业领域部分退出。很多经营领域将不再受“领取行政部门的许可证”的束缚。

  另外,在清理政府规章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还发现需要修改的规章有87件,需要废止的40件,继续有效的180件。省法制办主任张国钧对此解释说,在这次清理评估中,省政府法制办重点对省政府规章中存在的自行设定行政许可、收费以及许可条件、程序、期限等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对违反上位法增加部门管理职能以及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不符合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要求的条款均予以修改和废止。

  在此过程中,法制办以目的性、合法性、合理性等规则为前提,对过时、落伍和违背执政理念、不符合群众利益的部门规章大动手术。

  业内人士评价说,这是省政府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标志性行动。(魏先法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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