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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炜: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关键举措

2024-11-20 09:38:32   作者:苏炜 来源:河北党校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截至2023年底,我国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占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有效量的七成以上,企业研发经费占全国研发经费的近八成,可见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我国企业仍存在科技创新动力与能力不足、基础研发投入偏低、产学研融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发挥。当前,必须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引导企业参与基础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质效,真正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的范围、比例、话语权相对较弱,则不利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发挥。要从顶层设计上支持企业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常态化咨询制度,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研发创新;构建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引导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能力;制定科技计划项目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的出题人。企业的创新动力与创新能力是相辅相成的,要实现创新能力与动力的正向循环,就要改变企业的创新收益与风险比例。通过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降低企业投入研发的风险和成本;依托我国广阔市场空间和丰富场景优势,培育更多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企业,并以其为牵引,辐射带动更多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增加企业对科技成果的“可得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企业能够真正从创新中获益,提高其创新积极性。

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基础研究。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的研发投入主要集中在提升新产品的性能、降低成本、扩展功能等创新链的后端,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资金从事基础研究的企业较少。而基础研究不足是当前我国一些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的重要原因,未来必须引导企业向创新链前端发力,推动企业成为基础研究领域的创新主体。要使企业认识到基础研究有利于从长远上塑造竞争力,着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科技投入机制,提升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强度。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是引导各类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重要平台,要积极激励和吸纳企业参与,引导基础研究科研团队与企业合作,增强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能力。要建立政府、高校与企业的联合研发机制,完善风险共担的基础研究投入框架,使企业能在支持和参与基础研究中受益,形成良性循环。同时,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设立专项基金、搭建新型研究机构、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实施前沿技术与创新项目,推动企业持续获取新技术、新知识。

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企业活跃在经济主战场最前沿,在把握创新方向、感知产业趋势变化上独具优势。加强以企业为主导、市场为主体的产学研融通创新,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发挥创新要素集聚效应,全面激活各类企业的创新潜能,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引领产业创新,更好带动市场需求,推动产业链跃升。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全面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引导产学研等多方主体的协同联动和科研成果的贯通式转化。推动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实现关键前沿核心技术突破。围绕国家重点科技战略任务,推进科技项目的“揭榜挂帅”,鼓励更多企业牵头、参与创新活动。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科技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中心等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成立产业创新领域的国际性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科技企业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科技园区企业在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

提高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效率。企业既是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创造者,也是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者。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关键在企业。要推动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向企业开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技成果通过许可等方式授权企业使用。搭建科研端与产业端的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培养专业的科研转化经纪人,将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破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等政策障碍,兼顾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益诉求,明确界定责、权、利,探索通过成果权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创新成果。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效率,在科技项目早期引导企业介入,提升项目的实用性和前瞻性。拓展多元化投资模式,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借助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力支持,推动企业主导的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企业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开展科研成果的规模化实验,有效应对成果转化风险、创新失败风险,提升创新容错率。

【作者系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