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作为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要更加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把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作为有效防范治理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导向,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解决思想不纯、组织不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监督责任,切实有效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应当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贯通融合,促使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聚焦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的情况。突出监督重点,将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部门、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和直属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督举措。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防治腐败的基础性工程,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吸引、凝聚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创新探索灵活多样的廉政教育方式,注重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力量推进廉政教育,使拒腐防变成为党员干部的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升华为廉洁从业的职业操守。扎实抓好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意识,促使党员干部严守法纪底线。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案件通报曝光、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开展廉政主题党日、组织辅导授课等形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建立廉政教育考核机制,将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
强化监督举措,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量和水平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在作风建设和惩治违规违纪问题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绝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对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跟踪督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和动态管理。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思想分析、约谈提醒等,将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问题线索,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关口前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惩处,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
强化机关纪委建设,提高机关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细化职责任务,厘清边界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抓起来、抓到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从严落实受理信访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约谈函询、通报曝光等制度,使机关纪委监督职责真正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规程,使监督执纪讲程序、严管理、更规范。选优配强纪检干部,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并通过任职培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以干代学等多种形式,加大纪检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作者系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