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在这个科学完备的理论体系中,依法行政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富有创见的系列观点,形成了逻辑严密的科学论述,其核心要义是: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的法理基础
对依法行政概念和本质的深刻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的重要法理基础。依法行政就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的权限、程序和规则内,履行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的职能。依法行政的核心在于有效规范、制约公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这些论述精准揭示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
抓住治权这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统一”等重大法治理念,对依法行政的科学内涵进行了准确阐释。第一,权由法定,行政机关非由法律确定或授权,不具有行政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鲜明地提出“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经常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职权法定”“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第二,权依法使,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程序内行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是行使权力的依据,只有把这个依据掌握住了,才能正确开展工作”。第三,权责统一,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与责任挂钩。这是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行政机关既要行使行政权力,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这是构建依法行政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政府治理体系的基本规律。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的核心内容
习近平依法行政理论的核心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是科学合理设置政府职能,强调依法、全面、积极、有效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实质是权责法定,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下,行政机关更需要合法、科学、合理履职,解决行政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关键环节,行政机关须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的中心任务。第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第二,严把决策质量关。这就需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过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对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刚性约束,进而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推进执法工作有通盘的考虑。第一,系统认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强调,严格执法也要强调,不能畸轻畸重。第二,阐明了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重要意义。“如果不严格执法,执法司法公信力也难以建立起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往往同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有很大关系。”第三,强调执法的温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要搞粗暴执法、“委托暴力”那一套。第四,注重执法的制度安排。“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健全社会纠纷解决体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是依法行政理念是否贯彻的重要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源头治理的思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的矛盾纠纷,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同时重视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激发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优势。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的科学创新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依法行政理论与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是对我国以往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总结提炼与创新发展。
强调党对依法行政的积极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都立足全局长远,对推进依法行政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规划时间任务,明确目标方向。比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了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系统安排;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这一重要文件,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内容涉及依法行政问题,提出了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谋划和推动作用。创造性提出了“三个共同推进”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构建了依法行政的关系体系,创新性地丰富了依法行政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了既有的依法行政理论,提出了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的方略,并将依法行政纳入其中。根据这一理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际组合成为一个密切相关的有机整体:一方面,三者各有侧重,依法治国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而依法行政则是对政府的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三者紧密相关,统摄于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特别注重依法行政在共同推进中的主体地位和枢纽功能。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智慧在新时代得到有力彰显,依法行政建设需要大力持续推进。全面探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法行政理论,对于加快建设职责明确、科学合理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积极指导作用,能够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而推动行政法律制度及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系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