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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华:筑牢民办教育党建根基 引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023-01-05 09:46:47   作者:王俊华 来源:河北党校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赋予教育以新的战略地位和历史使命。省委教育工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特别是要强弱项、补短板,强力突破“将民办学校建设成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更加坚强的阵地”这一难题,实现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可以不同,但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确育人导向上没有例外。必须引领民办学校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赋能增效。

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是办好民办教育的根本保证。民办教育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民办教育就会失去“定盘星”和“指南针”。近年来,省委教育工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发力,省内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先后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河北省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省内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进入制度化轨道。二是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民办高校严格施行党委书记选派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和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民办中小学坚持政治标准首位原则,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三是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健全。连续三年,为省内每所民办高校每年安排 10 万元党建专项经费;将民办高校同步纳入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范围;在民办学校登记、年检、评估各个环节,提高党建工作考核权重。

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办好民办教育,首先要在事关办学方向的问题上旗帜鲜明。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民办教育已然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发展为“与公办教育并重”。不容忽视的是,有的民办学校重规模扩张、轻内涵建设,重显性业绩、轻日常管理,重经济收益、轻社会效益,在办学方向上出现偏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推动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引领民办学校始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学校举办者是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经费来源渠道灵活多样,在运行机制方面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特征。但是无论哪种类型的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使命是相同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更需要下大力气抓好。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导向,不断把党建成效转化为育人成效。

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教育而言,人民群众期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有学上”之后,“上好学”成为社会的普遍期待。民办教育的兴起,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性、个性化的教育需求。但是,有的民办学校缺乏董事 (理事) 会、校长、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利益,违背了教育初衷。这就需要研究建立有效机制,以保证民办学校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学校办学的领路人,监督学校端正办学动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实现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组织力,筑牢“教育强省”坚强战斗堡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民办教育是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薄弱环节,迫切需要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的政治素质,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突出政治功能,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领导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守住政治关,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民办学校党组织是政治组织,政治属性是其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其基本功能。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过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办学治校的各领域。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要处理好党建与学校治理的关系,扩展党组织在校内发挥作用的领域,为发挥好政治功能夯基垒台。

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发展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务转化为基层的具体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建设教育强省,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基层,落脚点在每所学校。对民办学校来说,只有坚持向中心聚焦,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转化为基层党组织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教育教学、学生培养等全方位办学实践,才能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围绕学校发展中心工作提升党组织的事业发展推动力,才能真正实现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发挥引领作用,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群众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从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到“双减”政策的有效推行,就是党中央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要引领民办学校始终坚守办学初心,坚持公益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坚持发展为了师生、发展依靠师生、发展成果与师生共享。要引导民办学校的举办者重视思政和德育工作,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把思想工作做到师生心坎上,引领广大师生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民办学校党组织自我革新力。民办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其自我革新的能力关系到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成效。要对照党内法规制度,找准症结难点,精准施策,下大力气推动民办学校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抓好常态化精准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创建党建特色品牌,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强化制度建设,打造民办学校党建规范化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只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党建责任,通过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的刚性规定,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要坚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尤其是必须抓“第一责任人”,由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引导民办学校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重点对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运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要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要坚持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常态化。党建工作考核是检验党建成果的重要手段,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对于民办学校,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量化、考核同进行、结果同运用,确保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省委教育工委将探索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职尽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点,把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相结合,形成以考评促提升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常态化。我省民办学校层次丰富,类型多样,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的发展局面。党建工作在各类督导检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已成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省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办学类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于抓党建成效显著的学校,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招生计划、评优评先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学校,加强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不力、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强力推动民办学校党组织结合办学实际,围绕学校发展、服务师生需求开展党的活动,做好举办者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读,把党建工作真正做到师生心坎儿上,融入教育各环节各领域。

总之,通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办学校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创新举措,要切实将民办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成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不可或缺的积极力量。

(作者系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