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食堂抽排油烟设备使用多年,老化严重,已不能达到环保局要求的排放标准,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拟更换油烟净化系统设备,本单位决定该项目实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参选单位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委党校食堂更换油烟净化系统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后勤处201601号
三、招标标的
1、工程内容:食堂更换油烟净化系统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油烟净化器、柜式风机拆除及安装。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用料及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油烟净化设备部分 | ||||||
1 | 油烟净化器 | YJ-D-50A | 处理风量50000m³/h | 台 | 3 | 如: 北控环保 世纪鑫星等同等产品。 |
2 | 高压静电 油烟净化器 | YJ-D-30A | 处理风量30000m³/h | 台 | 1 | |
3 | 高压静电 油烟净化器 | YJ-D-12A | 处理风量12000m³/h | 台 | 4 | |
风机、阀门部分 | ||||||
1 | 柜式风机 | 380V 11KW | 31000m³/h 730pa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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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部分 | ||||||
1 | 排烟管道变节 |
| 1.0厚镀锌板 | m2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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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净化器、风机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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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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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吊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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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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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净化器底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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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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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排烟管道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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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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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工费 (含旧设备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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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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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持有投标单位法人和法人代表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②、投标单位持有近三年内类似工程2个以上合同原件;
③、投标单位须承诺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应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施工,服从招标方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规定;
④、投标单位须承诺工程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供货厂商的商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上述资料必颂完整、真实可靠,否则无投标资格!
3、施工工期:自招标方通知施工次日起,10天内完工。
五、招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止。
投标地点: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后勤处综合科办公室。
投标押金:投标方须交纳投标押金10000元,投标结束后退还。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天通知投标方。
联系人:徐老师
手机:18003210526
办公电话:85931780 85931782